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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未来如何在土地上赚更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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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升值空间较大,目前宅基地的抵押贷款逐步开始试点实行并逐渐放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且宅基地征用的补偿大幅提高。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不行,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不能抵押,不过房子能申请抵押贷款。由于房子是资产,而且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而且大多数银行对房产都是情有独钟的,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能抵押的,也是有条件的,比如说有房屋产权、产权要清晰而且不能有别的抵押关系存在,有足够强的变现能力。二、农村宅基地能卖给外村吗我国对农民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有严格的条件,购买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且尚未获得宅基地,或者虽已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城镇居民、外地农民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民订立的购买农村宅基地或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购买了农村的房屋,也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宅基地的市场价值逐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特别是在巨额迁拆补偿款的诱惑下,买卖农村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住房所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城市居民之所以热衷到农村尤其是城市郊区购买农民的房屋,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期待从将来房屋拆迁中获取巨额利益。二是由于房价过高买不起市内的楼房,而农村房价便宜,买了自已可以居住。三是退休人员到农村买房养老。四是购买宅基地建设农家院,搞经营。我国一直禁止宅基地的直接买卖。对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出卖、出租,法律虽未禁止,但对交易主体也有严格。总的来说,《土地管理法》的精神,宅基地不允许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特别是城镇居民出售。换言之,除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因宅基地调整,经乡(镇)或县级批准可以买卖宅基地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买卖宅基地。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卖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分为两类人: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前者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成为购买人,后者则一律不能成为合格的购买人。三、女生保留农村户口有意义吗有意义,农村户口好处: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4、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给与一定补助。【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法规有效性校验:2024年6月17日

第2种观点: 一、宅基地需求伴随着二胎的放开,农村的人口也相应增加,很多人都想为孩子准备出一套宅基地,将来孩子娶妻生子有个安身立命之所。按理说人多了,宅基地的价值应该上升。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等权利都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根,农民最后的保障,真的有一天老了,没了经济来源,有地就能养活自己,手里有粮,心里不慌。一般情况下,农民还是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我也是其中一员,我已经和父母分户,我想申请个宅基地,因为我相信宅基地的未来不仅只有经济价值。但是现在来看申请是不可能了,只能买村里人卖的房子,同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了。二、宅基地在农民手里升值缓慢宅基地有自己的特殊性质,不管你房子多老,是不是祖上传下来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的,并不是农民自己的。所以房子不允许随意买卖,只能本集体内有资格买房的成员间买卖,大大了房子的升值空间,村里的相亲大都有房,满足一户一宅后能有买房资格的人就不多了。农村人都是低收入群体,房子的价值不会像城市房子一样能卖出那么高的价钱。目前农民能看到的经济价值就是两条,一个是依法拆迁,拿拆迁补偿。再一个就是主动自愿退出宅基地,也能拿到一定补偿。但是无论哪一种,农民都不能决定房子的价值,这是农村宅基地、农村房屋价值增长缓慢的最重要原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升值空间较大,目前宅基地的抵押贷款逐步开始试点实行并逐渐放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且宅基地征用的补偿大幅提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1种观点: 一、土地确权流转土地是农业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在以前的农业社会模式中,一头牛和几亩田地的精耕细作已经不合时宜了,同时这样的模式阻碍了现代话农业的发展,所以要有好的土地模式,才能再次调动农民耕作的积极性。二、农民未来如何在土地上赚更多钱?起码有两种模式可以参考:1、利用土地确权的红利,充分把没有耕作的土地进行流转,以赚取佣金,在用于其他行业的投资,以钱生钱,赚取资本的利润。2、农民可以承包一些山地用来规模化养殖,现在城市聚集了大量的人口,需要不少的禽肉类,养殖也是未来一趋势。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管理已成为时代的潮流,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使原来分散的农民已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的一个必然方向。土地是农村的根基,农民朋友都有些不放心,流转出去的土地还是我自己的吗?如果土地流转最高1000元,你愿意把地租出去吗?这一点不用担心,现在国家实行土地改革后,咱们农民就是拥有以前村子里分的地的承包权,要是把地流转出去了,那只是徒弟的经营权在粗低的人手中,就算是组个100年,只有你没有声明放弃土地承包权,土地就还是我们自己的。如今农民都不种地了,因为想要单纯的靠种地养活整个家庭,那是远远不够的,而且现在物价上涨,农资上涨,而农产品的价格却涨幅不大,所以外出打工成为了很多的选择,很多人选择把家里的地租出去给别人更重,自己收取一定的租金。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只有老人在种地,他们一般都不会把土地租出去,还会在自己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租别人的土地耕种,因为年龄大了,也只能在家种种地,虽然赚不到多少钱。有的地方一亩地的租金在800~1000元,当然这个价格是比较高的。租金较少的地方,一亩地也要有400~500元。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不一定会征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 出让暂行条例》第43条的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征地 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 、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养殖畜牧2、养鱼虾蟹3、电商4、开展旅游业5、种植经济作物6、种植水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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